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提高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储备机构债务风险,市国土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部署了全市土地储备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自2011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2年3月16日结束,分为自查阶段、检查阶段和整改阶段。检查工作围绕以下五方面要求展开:一是各区县高度重视,切实深入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区县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管理及成本控制机制不健全的区县,要分析原因,加强学习与指导;四是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对土地储备工作开展较好的区县予以通报表扬,对其经验和做法予以全市推广;五是要把土地储备专项检查作为例行工作来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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