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常营大型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组织项目结算工作,为保障各有关单位的合法正当权益,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1年2月28日之前与我中心联系,并在2011年3月21日之前提供书面的结算资料,逾期未联系并提供必要材料者,将视为贵单位对相应权益的主动放弃。 特此通告。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魏振超;联系电话:6440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