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批准,已依法对工体北路4号地等5宗闲置地进行了处置。由于以上5宗地竣工时间与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已不一致,需将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调整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两年内竣工。 现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网站对以上五个项目(详见附表)竣工时间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相关权益人如有异议,请予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2010年6月24日前)不提出,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将按变更后的竣工时间与该宗地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附件:变更竣工时间项目公示表.xls
联系人:刘怀保 联系电话:64409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