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居住商业项目(长阳西站1、2号地)国有建设用地(京土整储挂(房)[2010]009号)的竞买申请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有意向参与该宗地竞买的竞买人须向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提交提交以下竞买资料(一式两份),除注明复印件外均为原件,须以中文书写: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若外地企业可提供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竞买的决议;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公司章程; 7、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300万元支票(汇票)复印件; 8、资金证明(不低于18600万元人民币); 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交共同竞买协议书及授权委托书; 10、具有一定商业经营经验且现商业经营规模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有关证明材料; 11、关于该宗地内03-03-03地块商业金融用地将由竞得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自行经营,不以任何方式对外销售或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引进不少于200家世界知名品牌;如商业项目在2年内未按标准引进200家世界知名品牌,同意只发放80%住宅销售许可证,另外20%将由房山区政府以4800元/平方米价格收回,作为保障性住房使用的承诺书。 特此通知。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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