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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宣判六宗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2007-10-19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28期)

 

我市集中宣判六宗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为深入推进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惩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活动,震慑违法违纪分子,营造全社会反对商业贿赂、预防商业贿赂良好氛围,8月31日,市法院集中对六宗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一审公开进行了宣判。

王克军,男,45岁,大学文化,原系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副局长。2002年8月至2006年9月,王克军在担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院长和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为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赵冬辉给予的人民币35.5万元,归个人所有。王克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审批购销医疗设备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归个人所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给予惩处。鉴于王克军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决王克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杨晓东,男,46岁,大学文化,原系北京市平谷区医院院长。2003年至2004年,杨晓东在担任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副院长期间,在为本单位购进呼吸机、麻醉机等医疗器械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收受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业务员赵冬辉给予的回扣款人民币14.8万元。杨晓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相关业务单位给付的回扣款,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杨晓东积极退缴全部赃款,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决杨晓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王桂林,男,43岁,大学文化,原系北京航天总医院遗传室副主任医师。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王桂林利用担任北京航天总医院遗传室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采购医药试剂过程中,收受深圳匹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业务人员给予的回扣款共计人民币6.1万余元。王桂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桂林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赔赃款,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决王桂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魏红山,男,41岁,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北京地坛医院研究室主任。2004年至2006年,魏红山在担任北京地坛医院研究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医药试剂采购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北京诚志华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斑驳斯技贸有限公司、北京恒三江仪器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匹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业务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21.8万余元,其中10万余元用于公务性支出,其余款、物据为己有。魏红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供货商给予的贿赂款、物,据为己有,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魏红山能够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故判决被告人魏红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孙承民,男,53岁,汉族,大专文化,原系北京地坛医院采购中心副主任。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孙承民在担任北京地坛医院采购中心副主任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医疗器械及药品过程中,多次收受北京市华尔街商贸中心、北京东胜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伟力新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销售分公司、日本樱花医疗集团北京事务所等业务人员给予的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89000余元。孙承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供货商给予的贿赂款、物,并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孙承民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故判决孙承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赵冬辉,男,31岁,大学文化,原系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赵冬辉单独或伙同他人以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北京市海淀区航天中心医院、北京市通州区潞河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和17名卫生医疗单位的主管人员行贿总计人民币150万余元。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惜以支付回扣的方式进行行贿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赵冬辉作为单位行贿的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鉴于赵冬辉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决北京远东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赵冬辉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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